欢迎进入广州市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查询确认系统 http://www.gzjd.gov.cn/gzwfcx/
一、本系统提供交通违法行为的查询和确认(自助打印处罚决定书)。
二、查询交通违法记录的范围:广东省机动车在广州市发生而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广州市机动车在省内发生而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询结果仅供参考,最终应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结果为准。
三、确认交通违法记录的范围:广东省籍机动车在广州市(含花都、从化、增城、番禺、萝岗、南沙、广州港、白云国际机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或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的《违法停车告知单》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确认业务的服务对象:发生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本省籍驾驶人(系统暂不支持外省籍驾驶人办理本确认业务)或广东省籍的机动车所有人。
五、办理要求:办理人员必须准确录入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录入信息与相关凭证证明不符的,本次确认无效。
六、交通违法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如对本协议有异议,应直接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点 办理相关手续。
一、查询范围
查询交通违法记录的范围:广东省机动车在广州市发生而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广州市机动车在省内发生而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询结果仅供参考,最终应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结果为准。
二、确认范围
确认交通违法记录的范围:广东省籍机动车在广州市(含花都、从化、增城、番禺、萝岗、南沙、广州港、白云国际机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或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的《违法停车告知单》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操作说明
1、交通违法信息查询
选择号牌种类,输入号牌号码和机动车发动机号后四位
广州市交通违法行为的查询和确认
发布:2011年10月20日 12:53:54 | 编辑: zhaozhish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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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交通,查询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