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知识
设为首页
RSS订阅
网站地图
首页 | 教育科学 | 电脑网络 | 生活指南 | 商业经济 | 文娱体艺 | 政治军事 | 其它及综合 | 分类信息 | 您来提问
首页 > 教育科学 > 法律

试述民事行为的种类及其法律后果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8-01-07 16:37:15 来源:找知识www.zhaozhishi.com编录

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行为。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事实。民事行为有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之分。合法的民事行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违法的民事行为包括两类,一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二是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不管何种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有效的,能够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的有效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必须依法律允许或要求的形式进行。-找知识-

 

对于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就生效(延缓条件)或失效(解除条件),否则就不能生效(延缓条件)或失效(解除条件)。

无效的民事行为绝对无效,从开始就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相对无效的,如有利害人申请可以变更或撤销,未撤销有就有效,如被撤销,就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要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有关的财产返还给国家、集体或个人。

[找知识www.zhaozhishi.com编录]
评论】【加入收藏夹】【打印】【关闭
※ 相关知识
无相关信息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找知识 版权所有 粤ICP备07040755号 关于本站
Copyright © 2007-2008 All rights reserved